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是本篇文章主要讲解内容。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内容都有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一、电信网码号办理机构:
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39项、《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
三、申请条件:
1、本地电话网局号申请人资格: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经营者或者专用电信网单位。
2、96字头短号码申请人资格: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服务型企事业单位。
3、国内NO.7信令点编码申请人资格: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专用网单位。
4、1062/1063字头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申请人资格: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服务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码号资源规划、申请码号的用途和申请人的预期服务能力审批码号。
四、办理流程:
1、上网提交申请
码号申请人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注册新用户。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者还需填写“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并上传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申请受理
申请人登录“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系统”查看申请状态(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当所提交的申请已被受理状态时,请尽快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达我局。纸质申请材料内容应与网上提交资料一致。
3、审批
申请人登录“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系统”查看审批状态(2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批准),如批准,且我局已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将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4、领取《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申请人可委托领取《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领取人应携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通信管理局一楼行政服务窗口领取。介绍信应注明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领取《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等内容。
五、办理时间:
夏(5月1日至10月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审批时限:
通信管理局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通信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予以批准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年报要求: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专用电信网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原码号分配机关报告上年度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和本年度码号资源使用需求。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报告应同时抄报当地通信管理局。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码号启用时间、范围或数量,业务种类和服务能力,本企业(或单位)本年度电信网络、业务发展对码号资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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